福建与金马澎海上直航法规出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交通厅2日正式颁布实施《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运输管理暂行规定》。今后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航运输事宜,将不再采用“个案”、“通案”等非规范方式处理,而是有法可依,正式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范化管理。根据《暂行规定》,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门、马祖、澎湖间海上直接通航的运输管理由福建省交通厅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