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安置 温江积极探索农民居住新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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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7月24日,温江区万春镇副镇长何强拿到了厚厚的一叠申请表——这是该镇600多户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集中居住区聚居或进入城镇自主购房的申
幸福村村民陈洪明也是申请人之一,他们家三口人自有承包地3亩多,租用了近10亩,全部用来种植花木,去年家庭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为什么他也愿意异地集中居住?他们搬走后就不再从事花木种植了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日前走进温江,详细了解了温江在成都市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迈出的这一大步。 找准突破口: 主要收入并非来自农业的农民 花博会、房地产开发、花木基地……近几年来城乡一体化在成都的积极推进,让“金温江”焕发出新的活力。随着“三个集中”的实施,如何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成为温江面临的一大课题。 以往向集中居住区聚居的农民都是失地农民,都是因基础设施建设或项目建设的需要而动迁。要激励更多的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坐等项目、坐等转移已显得不合时宜。但在没有项目的情况下盲目动迁,失去土地的农民首先就将面临就业的难题。 这是一个看似对立的矛盾,也看似很难解决。 经过一段时间调研,温江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他们发现全区范围内有很多这样的农民: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来自农业,大多在城市务工、生活、居住。但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在农村仍占有房屋和承包地,尽管这些房屋大多空置、承包地被租出去或空闲着。另外还有很大一部分“5060”人员,他们已到了安享晚年的年龄,大多有养老保险或由子女供养,生活无忧,渴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6年4月26日,温江区区委、区政府颁布66号文件《关于鼓励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的试行意见》,允许这些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来自农业的农民,在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向集中居住区聚居或进入城镇自主购房。 “温江区农民人均宅基地2分,承包地8分,加起来人均1亩。如果有1000户,每户平均3人的符合这样条件的农民愿意集中居住,就可以集中3000亩土地实现流转和规模经营,而且这一切都将在绝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实施。”7月24日,温江区农工办主任、农发局局长王晓萍对记者说。 在坚持大统筹大集中的理念,深化“三个集中”的过程中寻找到这个突破口,温江独具慧眼。 跨区域安置: 农民自由选择在哪儿集中 按照以往安置失地农民集中居住的经验,往往是以镇为单位,当地的失地农民大多在本镇的范围内进行集中居住。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统筹大集中,温江决定打破就地安置的框框,在全区设置了柳城、万春、公平、永宁、涌泉等集中居住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方的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到这些集中居住区居住。 这一跨区域安置农民的方式,实际上是农民真实意愿的表现。 2006年初,永宁镇八角村要新修一条路,需要搬迁部分农民。于是有关部门规划在当地设置安置点。温江区农工办主任、农发局局长王晓萍到该村考察,就在他们在现场拿着规划图指点的时候,几个村民走了过来,于是有了下面这一场对话。“为什么不把安置点设到‘芙蓉家园’(永宁镇的一个集中居住区)去呢?”“主要是考虑到你们生产不方便啊。”“不就是多走点路嘛。离镇上近一些,娃娃读书、我们做生意也要方便得多啊。”受到这一启发,针对这部分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来自农业的农民,温江提出跨区域安置,让他们自由选择集中居住地,以实现生活上最大程度的便利。 针对农民关注热点: 土地确权吸引农民集中 如何最大程度保护这些非失地农民的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是温江区委区政府考虑得最多的问题。 “在前期的调查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三个方面就是补偿标准、参加社保和安置地点。”区农工办副主任陈义林说。对此,他们收集了农民反映最集中的20个问题,一一进行专题研究、调整和解答。 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均要由户主提出申请,家庭其他成员签字按手印同意才能进入下一程序。这些“双放弃”的农户可享受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林盘地上附属物补偿、自留地和承包地上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则以申请人所在社的人均面积为标准。 在安置房的购买方面,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按入住居住区的安置价购买,人均35~45平方米的按成本价购买,超过人均45平方米的部分则按市场价购买。王晓萍局长称,目前确定的安置价在300~350元/平方米。按一家三口算,住进一套105平方米的安置房,最多只需付出36750元。如果农民愿意进城自主购房,人均在35平方米以内的,按所在镇(街)定向安置居住房安置价与成本价的价差给予补贴。 最大的吸引来自集中居住区土地的确权。此次为这些自愿集中的农民兴建的集中居住区,均符合城镇规划条件。在对农民进行安置后,由区政府按规定依法对土地性质进行确权,可办理国有产权证,不仅可以上市交易流通,还为土地和房产增值奠定了基础。 在水电气和物管费方面,政府将对规划聚居区的农民实行5年补贴。“双放弃”的农民还可以享受与失地农民一样的社保待遇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渴望集中居住: 村民积极提出申请 万春镇幸福村总户数为884户,目前提出申请的已超过170户,其中就包括村支书郭建平和村委会委员邹留成。万春镇是温江有名的花木种植基地,幸福村3306亩土地中90%都用于花木种植,全村90%以上的村民从事花木种植,基本属于“主要收入来源并非来自农业”。 幸福村3队村民陈洪明一家有三口人,自有承包地3亩多,租用了近10亩,全部用来种植花木,2005年家庭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他也提出了申请。为什么这些收入非常可观、在本地种植花木的村民也会提出异地集中居住的申请?难道他们搬走后就都不再从事花木种植了吗? 陈洪明一语道破天机:“这里交通不太方便,孩子也无法上更好一点的学校。如果搬到集中居住区去,这些问题都解决了。而且家虽然搬走了但我们仍然可以回来返租土地种植花木。更重要的是,通过集中居住,村里原有的土地数量将大大增加。比如说我现在只能种十多亩的花木,以后就可能租到20亩、30亩,而且根据政策,租金可能比以前还便宜。经营上了规模,增收就是必然的了。你说我愿不愿搬呢?” 60岁的陈青松家里有5口人,除了儿子在外打工,其他人也在种植花木。他一门心思想搬到集中居住区去过“退休”生活:“家里不缺钱,干了大半辈子,就想搬到集中居住区去好好享享福。” 本报记者 陈舸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