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成都最高可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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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5: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杜成实习生尹雯婷)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已制订完毕,近期将提请成都市政府审议,即日起至8月7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该《条例》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前款禁止的行为提供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展示、广告、仓储、运输、隐匿等生产经营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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