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强征个税细则出台 自8月1日起交件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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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0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一直悬而未决的二手房交易个税细则终于出炉。昨日,南京市地税局对市民最为关心的若干细节问题逐一进行明确。另外针对反应最为强烈的房改房对不能提供住房原值等原始凭证的,南京暂实行按房屋转让收入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税自8月1日起交件计算
政策原文:从200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房地产交易件,按照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执行。 解读:7月27日消息传出后,众多二手房卖家疯狂涌进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希望在8月1日之前能够办理交件手续,不过按照房产局办理的周期,即使在8月1日之前交件的,拿到房产证也要在之后了,卖家不免一直担心,这样会不会继续收税。 此次细则对此做了明确界定,市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手续前,必须要全部完税。从这点来说,8月1日前已办理了契税及营业税,且房子已开始办理交易过户和转让登记手续的,不用再交个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