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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水鸡”侵“泉水”权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史静)“泉水鸡没侵权,工商局已把扣留的13件货退给我了。” 昨天,竹楼泉水鸡有限公司老板周建设说,13件货物是8月1日上午退的,南岸区工商局派车把货物送上南山。

  昨天下午,南岸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陈科长说:“扣货、退货很正常,是我们每天分内的工作。接到客户投诉,就扣货;调查后没问题,就把货还了。”上月27日扣货时,商
标广告科给竹楼出具的处罚书上的理由是竹楼泉水鸡涉嫌侵犯泉水商标的专用权。撤消处罚、退还扣留的泉水鸡,是否意味着泉水鸡不存在侵犯“泉水”商标权呢?对此,陈科长拒绝解释为何解除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只称“这件事很复杂”,其它的,则不愿多说。

  随后,记者又一次赶到了南岸区金台大厦找“泉水”商标的持有人——重庆顺方佳食品有限公司,然而,该公司大门紧锁。不过,据南岸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陈科长介绍,顺方佳对他们的做法很不服气,表示要请律师通过法院起诉竹楼等泉水鸡生产厂家,坚决维护“泉水”商标的合法权利。

  另外,据黄桷垭镇副书记刘海介绍,竹楼泉水鸡被扣后,黄桷垭镇就主动找相关方面进行了协调。同时,刘海还表示,黄桷垭镇还准备找顺方佳协调,争取和平解决这件事。如果价格合理,不排除黄桷垭镇以集体的名义收购“泉水”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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