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支队培训费纳入财政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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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8:41 千华网 | |||||||||
鞍山日报消息(王杰 记者赵晓英)昨日记者从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获悉,市劳动监察支队培训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学法、守法,市劳动监察支队从今年4月开始,举办培训班,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负责人或劳资人事干部进行培训,并收取劳动培训费。此培训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目前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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