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所有取水户要装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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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0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春艳 洪梅芬)2010年前,上海所有取水户都要装表计量;对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取水许可证;严格控制新的深井开凿……昨天发布的《关于本市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披露,上海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 全市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上海将实行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编制上海市各行业的用水定额,且2010年前,所有取水户必须装表计量。对市政、环卫、绿化等用水,也要全面推行计量用水。同时,对未通过论证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取水许可证。供水企业收到接水申请时,对无节水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或审核不同意的,一律不予受理。 地下水采灌平衡 根据《实施意见》,今后凡地表水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地区的深井,要分阶段逐步停止取用地下水。到2010年,全市地下水年开采量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同时,上海还将提高回灌能力,到2010年,全市地下水回灌量力争达到2500万立方米,实现采灌平衡。 开发非传统水源 据悉,上海将结合河道整治和大型绿地建设,在河岸设置抽水设施用于绿化浇灌,同时将改造中心城区雨水泵站,设置取水口,使雨水成为绿化、市政用水。居住小区建筑总面积和单幢建筑占地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时,都应考虑屋顶雨水集蓄利用的设计和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