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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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28 扬子晚报 | |||||||||
本报镇江电镇江市从8月1日起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征收的范围和标准是,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每人每公里0.01元。现阶段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具体办法是以客运班线总里程30公里为收费起点,客运线路总里程在30公里以内(含30公里)不收燃油附加费;客运班线总里程在30公里以上的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加价方法为31至50公里每票加价0.50元,50公里以上每增加不超过50公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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