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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上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4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记者从南京市财政局获悉,近日调整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标准,将原先“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条件调整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0元”的标准改为分段式计算。

  据介绍,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不
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0元;8平方米以上不足1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10平方米以上不足12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8元。每户每月最低补贴金额少于120元的,按120元计补。同时,申请“实物配租”的条件也有所改变,除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外,拆迁户如果拆迁补偿享受最低标准总额且拆迁后本市他处无住房的,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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