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汉绑架情妇幼儿逼婚 被判刑10年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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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1: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网广州8月2日电不甘心当“露水鸳鸯”,广州白云区一名22岁痴心男子竟然绑架了情人3岁大的儿子,以此威胁情人离婚嫁给自己。近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陈某是广东信宜市人,初中毕业后到广州打工。机缘巧合下,陈某认识了已婚的照相馆女老板彭美(化名),两人迅速坠入爱河。陈某感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彭美,但彭美却
今年1月1日晚8时许,陈某来到位于集贤庄的照相馆内找彭美,催促彭美尽快和丈夫离婚嫁给自己。彭美对他爱理不理,抱起儿子转身就走。陈某跟在彭美身后苦苦哀求了2个小时,彭美就是不答应,两人起了争执。 晚上10时许,陈某眼看彭美态度强硬,一气之下抱起小维转身就走。彭美追出门去,但不敢大声呼喊,生怕附近邻居知道二人的关系。彭美想起以往陈某生气之时也曾抱走小维威胁自己,但不到10分钟就会送回来,于是转回店中耐心等待。一个小时过去了,陈某仍没将小维送回,彭美开始着急,恰好其丈夫肖某回到家中,彭美只好告诉丈夫儿子被人抱走了。 肖某万分着急,但无论怎么问,妻子也不愿意多谈细节。凌晨3点多,肖某看到妻子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我会对小维好好的,而且他现在跟着我很开心”。次日上午9时许,同样的号码又打电话来说要彭美离婚,否则后果自负。此时,肖某已大致明白妻子红杏出墙连累儿子遭殃,于是果断地报警。 1月4日,陈某主动打电话给彭美,表示自己带着小维回老家了,如果彭美不嫁给自己,小维也别想活着回来。警方根据陈某的电话,在信宜市将其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