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杀警察抢配枪主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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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2:27 新闻晚报 | |||||||||
□杨野 王丽佳 蔡蓉 晚报讯 据重庆晨报报道 昨天,合川“9·19”杀害警察案在重庆市一中院一审开庭,打斗中持刀刺杀陈一致死的主犯李果被判处极刑,曹学川被判无期。 [案件回放]2005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李果、曹学川、简勇、龙黎、周训华、逯远、杨华7人在合川市涪滨路上的“汤王府”餐馆喝酒。
四川邻水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民警陈一与朋友柳杨等人经过时,简勇对他们喊:“眼镜过来喝酒,不过来是我儿”。双方随即发生争吵。几人手提酒瓶欲殴打柳杨,陈一拔出手枪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曹学川反而大吼:“警察有什么了不起,碰到一样弄!”并煽动其他6名同伙上前殴打两人,抢夺陈一手中的手枪。 李果持刀朝陈一、柳杨身上乱刺,其余人对两人拳打脚踢,并用酒瓶砸两人头部。两人被打倒后,曹学川抢走陈一的手枪。陈一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经法医检验,陈一身中13刀,失血性休克死亡。柳杨身上多处刀伤,损伤程度为重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同年9月19日,周训华自首,并协助警方捉获龙黎。21日,李果投案自首。 今年五月底,七人被重庆市一分检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在重庆一中院公开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