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车辆污染 应当城市联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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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3:32 法制晚报 | |||||||||
治理车辆污染 应当城市联动 据央视报道,到10月1日为止,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将被限制在上海内环以内的所有地面道路上通行。针对这个政策,近日上海不少单位纷纷出售难以达标的公务车,还举行了专场拍卖会,吸引了不少外地买家。
由于城市间的发展和观念存在差别,于是就很容易导致污染转移。所以,治理高污染车辆若仅靠一个城市孤军作战,就很容易形成污染车辆从一个城市流向另一座城市的局面,就好像“上游”城市把污染和垃圾留给“下游”城市一样。 笔者以为,在治理车辆污染方面应当实现城市联动。而要达到全国大部分城市联动,共同抵制污染车辆,笔者觉得方法有二:一是全国统一一个对污染车辆的界定标准,但这个方法最大的问题就是难度很大、涉及面广、阻力多。二是维持现有状况不变,但走在治污前面的城市要对高污染车辆的流向进行登记,并对流向的城市提供污染治理资金或技术上的帮助和扶持,帮助其解决污染问题。 实际上,城市联动的意义还不仅仅是解决了治理车辆污染的难题,更重要的是可以约束“上游”城市,让他们更具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能对“下游”城市进行理念上的革新,起到帮扶和集体进步的效果,从而使得整个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环保工作卓有成效。欧木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