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判死刑手枪留作礼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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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4: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莹)私藏、持有枪支都是违法的几乎人人都知道,但男青年刘某却私藏一个已被判死刑的朋友留下的手枪整整6年,并持枪在公共场所闹事、威胁他人。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听到判决后刘某表示没有意见,而且对于持枪滋事的事实,刘某也从没否认过。今
刘某说,6年前,朋友谭某将这把自制银色手枪、弹夹和几枚子弹存在他家。此后,谭某因伙同他人到昌平区一家工地盗窃电线,被保安员发现,谭某持匕首对保安员进行威胁,在逃跑途中,谭某用匕首向抓捕他的17岁保安员胸部猛刺一刀,致对方肺、心脏损伤,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谭某被抓获归案后,在2001年被判死刑,早已伏法。但是这把枪却一直被刘某藏匿着。经鉴定,这是一把以火药动力发射弹药的手枪,射击后对人体有杀伤力。J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