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门诊暂未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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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专家称,医保制度保障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是新课题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今早北京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卫生局建议将部分精神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将与医保部门联系,努力将心理咨询服务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广东的情况如何?今早,广东一位医保专家表示,目前广东的心理卫生咨询门诊尚未纳入医保,且诊疗项目的调整,原则上要按国家劳动保障部的规定执行。
这位专家介绍说,目前很多精神病类疾病已纳入了医保保障的范围,但心理咨询门诊这部分则尚未纳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医保的制度设计主要着眼于“保大病”,现在提供的还只能是初级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时要“看菜吃饭”,保证医保统筹基金的平衡,因此,包括心理咨询在内的很多门诊项目都未有纳入医保基金报销的范围。 从医保诊疗项目的调整、确定程序来看,一般都需要先由国家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调整、确定,各省再按公布的相应目录加以采用。而在目前,国家劳动保障部也尚未将心理卫生咨询门诊纳入医保诊疗目录。 这位专家进一步分析,这也同观念有关。过去一般认为心理咨询等不属于必须的项目,且很难区分“治疗”和“保健”的界线,而现在社会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加快,心理健康治疗问题也日显突出,社会影响也很大。比如,常有大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人际关系、失恋等原因而自杀,也有不少青少年因小事而走向极端,他们欠缺的往往就是心理治疗。而据此前北京一家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机构的调查:每年我国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除此之外还有约200万自杀未遂者。在国民死亡原因中,自杀已经排在了第五位。如何在医保制度上加以保障,对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及时适当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治疗,排解其心理疾病,这确实是一个新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及医保保障水平的提高,对医保在心理健康方面的保障应该有一个乐观的预期。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