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大贪罗耀星 租屋放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检察机关从其出租屋里翻出1200多万元现金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记员穗法宣、实习生梅道凤报道:昨日上午,广州中院正式开庭审理原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涉嫌受贿一案(昨日本报曾有报道)。在承认犯罪事实的同时,罗耀星还觉得特别委屈。“我已经超额退赃了”,他在法庭上如是说。

  在昨日的庭审中,针对罗耀星共计受贿1118万元的事实。公诉机关认为,罗耀星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而且,其犯罪情节从社会危害性上看,“是发生在我国我省医疗机构经济受贿的典型案例”。公诉机关同时表示,罗耀星能主动向侦查部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主动退赃,属于自首;能主动供述其他人的犯罪情况,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对其适当从轻和减轻处罚。

  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内容,罗耀星基本没有意见。但他强调,他是在推销过程中被动收钱的,而没有像公诉机关指控的“索贿”。他表示,疫苗的采购并不是由他确定,采购什么疫苗、从什么厂家采购都是下面报上来的。经销商每次给他送钱,都是为了让他多推广他们的疫苗。

  罗耀星供称,他每次收到的钱都放在家里的保险柜、密码箱中。后来,为了保险,他又把钱转移到新鸿花园A幢808房的出租屋中。在此过程中,他认识到这些钱取得不合法,所以不敢存入银行。“经销商在推销疫苗时就把钱给我,我自己收的钱也不知道有多少,也没算,后来我看到钱好像很多,心里很害怕,所以就去自首了。”罗耀星如是说。

  结果,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把新鸿花园出租屋里的钱粗略一查,竟然有1200多万元,全是现金。“认定我的受贿数额是1118.5万,我交的是1200多万,我已经超额退赃了,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罗耀星当庭如是说。

  罗耀星案中有一个有趣的情节是,罗在自首后共向检察院退出了1253万的赃款,比指控受贿的数额1118.5万高出100多万,这些多出来的钱怎么办?罗和其律师认为这属于他的合法财产,要求检察院退回。但检察官则认为罗耀星没有证据证明多出来的钱是其合法所得,因此不能退回给他。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罗耀星案涉及四名行贿人,分别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阮某、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广东办事处主任黄某、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办事处主任黄某,以及广州健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柯某。

  广州健业乃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的经销商。上生所、长生所和兰生所都隶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该集团是中国一、二类疫苗的主要供应商。

  一类疫苗是指计划免疫疫苗,由政府集中采购。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由中国生物技术集团下面几大研究所承担生产任务,外资和民资都未被允许进入。二类疫苗是计划免疫外疫苗,本着“自主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予以接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利润空间也大。

  那么,区区一个科长,究竟有何能耐降伏上述疫苗供应商?

  长生所的黄某在证词中表示:“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负责广东省所有疫苗的统一销售、推广、使用、管理,罗耀星正是具体负责此事。”省疾控中心网站对免疫所的职能定义为9项,其中包括“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供应、应用效果的检测和评价”。

  而在阮某等疫苗经销商看来,“罗耀星就是广东省采购疫苗的主要负责人”。

  省疾控中心一副主任在作证时说,2000年,广东省卫生厅发文,规定全省各地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统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产商订购,再逐级向市、区、县疾控系统供应。广东就此在国内率先建立由省疾控中心统管一、二类疫苗的高度集中的体制。

  检察机关查明的罗耀星受贿行为都发生在2000年之后。4个行贿人在证词中不约而同地提到,给罗耀星送钱是迫于无奈,是打开广东疫苗市场的唯一通道,“也为了避免罗耀星给疫苗销售制造障碍”。

  2001年3月,为了让长生所的水痘疫苗进入广东市场,黄某找到罗。罗告诉黄,上生所的水痘疫苗已进入广东市场,每售出一支必须支付5元钱。黄最终答应每支疫苗付给罗4-5元的推广费。2000年以来,长生所广东办事处在省疾控中心总计销售一亿多元的疫苗。而2001年以前的疫苗销量很少。

  上生所广州办事处2000年后与罗耀星达成的协议是,每支水痘疫苗罗耀星等人抽成5元,流感疫苗2元/支,“非典”后改为1元/支,其他疫苗均有标价。

  柯某则按代理费的固定比例向罗耀星支付贿赂款。2001年至2006年,广州健业代理销售天坛公司疫苗1.5亿元。柯把每年代理费的60%给了罗耀星和蔡汉港,二人从柯某处取得的行贿款共计600万元。

  (晓健/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