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余万 租房来存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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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23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8月2日电(记者肖文峰)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利用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疫苗采购、推广及审核货款回笼和支付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款。8月2日,罗耀星在广州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审理。 罗耀星今年39岁,广东梅州兴宁人。2001年至2006年4月间,罗耀星先后担任广东省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耀星任职期间,在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采购疫苗的过程中,伙同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共42次收受贿赂,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11.5万元。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罗耀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相关链接 “钱多得数不清” 罗耀星供述说,每次收到的现金他都会放在家里的保险柜中,但是随着受贿金额的剧增,家中已不便于存放大量的现金,他干脆租了新鸿花园A幢808室专放赃款,并用黑塑料袋扎成一捆一捆的。对于那一屋子的钱,罗并不敢拿出去花,更不敢存入银行,随着屋子里的钱越来越多,罗也越来越感到了害怕,终于于2006年4月向海珠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藏钱地址。罗耀星说:“我自己也不知道收了多少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