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药品网上阳光采购 药价下降33%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6:2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8月3日消息(记者刘涛) 8月3日,四川省54家试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签订药品阳光采购合同,拉开了四川省医药阳光采购的帷幕。 和以往采购不同的是,上网阳光采购的药品详细规定了采购药品的数量、价格,并且规定药品用完后必须采购另外一个厂家的药品,不得以各种原因采用单一厂家生产的药品。四川省卫生厅纪检组长马健说,以往的采购,医院和企业签的是个大合同,没有明确采购
四川省卫生部门确定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强化监督、网上竞价、阳光采购”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配套操作规则和保障措施,将以往的反复招标变为集中上网采购,政府通过交易监管平台对采购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督。 四川省卫生厅纪检组长马健说,合同签订后,不论医疗机构用了多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签订的合同数量购药,按合同规定的回款日期回款;而企业也不必搞促销,依然可以按时发货按期收款。这有利于创造一个干净的市场营销环境,让企业能够轻松的开展营销活动,又有利于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的廉政建设,铲除药品提成的土壤和条件,从制度上为医护人员筑起一道防腐拒变的防线。 据了解,四川省已经有2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3000多个药品实现了上网销售,全省共有7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了网上采购,每月的采购金额达到2.6亿元,药品平均降价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