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明确限定煤矿井下最多作业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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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6:30 今晚报 | |||||||||
新华社太原8月3日电(记者陈忠华)记者从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为促进煤矿提高工效,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山西省日前出台严格规定,明确限定井下最多作业人数,防止煤矿超定员生产。 山西省规定,年生产能力90万吨以下(含90万吨)的矿井,当班井下最多作业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9万吨以下矿井不超过29人;15万吨以下矿井不超过44人;21万吨以下矿井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对高产高效矿井全员工效的规定和有关矿井设计规范中对全员工效和井下最多作业人数的确定方法,山西省按中等或中等偏上的全员工效推算出了井下最多作业人数。 这个省规定,各类煤矿不得擅自增加入井人数,每个矿井都要在矿工入井口和调度室设立入井人数公示牌,标明井下最多作业人数和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总数。为推进这项工作,山西省还要求各煤矿要建立入井人员考勤定位系统,凡在今年8月底未建立这一系统的,一律停止生产作业。(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