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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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21:1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日前,宁国市林业局与市信用联社签订了林权抵押合作协议,市信用联社分别与林业企业詹氏公司、中溪镇造林大户张光辉签下了贷款意向为390万元和10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承贷协议。省林业厅林权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杜广山告诉记者:“实行林权抵押贷款,打开了林权融资的大门,拉开了全省林改进入实质性运作的序幕。” 四地列入林改试点
今年6月,省林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县以上人民政府区划界定的权属为集体的商品林和公益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明晰集体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今年选定分属于山区、丘陵、平原的宁国市、黄山区、南谯区和怀远县为全省林改试点单位,年底前四地林权证发放率必须达70%%以上。 据介绍,全省现有林地面积为5401万亩,其中农村集体所有的占93%%。我省集体林权制度,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林业“三定”工作中已得到初步确立。早在1981年,全省开展了以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的“三定”工作。随后,全省又进一步开展了“两山(自留山、责任山)并一山(自营山)”活动,自营山的山权归集体所有,林权归农户所有。 杜广山说,此次林改是在1981年“林业三定”、1984年责任山到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具体说,就是对从来未核发林权证的山林,予以确权发证;对林权主体发生变化的山林,予以变更登记;对其他权属明确的山林,逐步换发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新版林权证是今后从事包括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林权抵押贷款等一切林业活动的依据。 分不同形式确权发证 此次林改的相关方案规定,对集体林产权分为不同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自留山:继续实行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已划定的自留山保持长期稳定不变。林业“三定”时未划定自留山或已划自留山又被集体收归统一经营的,若大部分群众要求划定或归还的,应当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予以确定。 责任山:“三定”以来集体林承包到户经营的山场,承包期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归承包者,允许继承和转让;承包期30年至70年,到期后可再延长一个承包期,林权证发给农户。 自营山:“三定”时将自留山与责任山合并仍由原农户经营的山场,根据群众意愿,不愿分开的,按责任山在林权证上加以注明。 股份山: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政策,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较满意的山林,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以继续实行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林地上的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内部成员均等持有,并明确经营主体,收益70%%以上按股分配给农户,林权证发给村组集体。 合作山:自留山和责任山以及其他宜林地抛荒后,由集体收回统一组织造林或由大户承包造林的,要落实“谁造谁有”政策,发给林权证,并按有关协议明确分配比例或按“三七”比例实行利益分成,林木采伐后,林地的使用权归还农户。 树随地走:平原、半平原地区四旁和长廊工程所造林木,按照“树随地走、谁造谁有”的政策落实林权;通过“四荒”拍卖或卖树穴进行经营权流转的,也要依法确权发证。 “林权明晰后是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均由经营者自主决定。”杜广山说,集体经营山林的转让,应当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转让费按年计收,70%%以上由集体内部成员平均分配,剩余部分用于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 林权证只收5元工本费林权登记发证或换发的程序有哪些?省林业厅有关专家介绍,首先,由各行政村或拥有林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组织人员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进行登记,并将结果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山林,由村委会、村民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林农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再将权属落实情况造册,连同与林农签订的合同书一并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报县政府登记,核发林权证书。发林权证,只收取5元工本费。 此次林改前发放的山林权证、自留山证等旧证一律自行失效作废。旧证不得作为流转、采伐、抵押等林事活动的凭证。本报记者冯长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