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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摊水电已含在物业费里 如果市民多交着钱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1:39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昨天下午,亲亲家园的十余户业主已被停水两天。原因是业主没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交纳公摊电费。

  昨天上午,亲亲家园的焦先生再次来到物业公司,要求恢复供水,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焦先生着急地说:“我们买房时签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里,没有要交公摊电费这一项呀。我还咨询了市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按照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只
要是买房时签的协议里没有特别提出要交公摊水电费,就表明这费用已包含在物业费里了。我家的物业费从没有拖欠过。物业公司凭什么停我家的水?”

  接到焦先生电话,记者帮他联系了郑州市供水热线,工作人员听说亲亲家园停水一事当即表示,物业公司无权关闭自来水公司的供水管网,此举已违反了郑州市供水管理条例,供水稽查人员会尽快处理此事。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亲亲家园致美物业公司的张经理,张经理表示,关闭业主生活用水的做法确实欠妥,他已让工作人员恢复供水。对收公摊水电费一事,公司将和业主协商解决。

  今报在此提醒所有郑州市民,只要买房时协议里没特别提出要交公摊水电费,按照郑州市的规定,这费用就已经包含在了物业费里,如果物业公司每月还向你家收这笔钱,你就可以拨打郑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电话12358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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