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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盆兰花被判6年刑 桂林一起盗窃案引发兰花价格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3:50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华社桂林9月20日电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兰花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各判有期徒刑6年,并各判罚金15000元。

  兰花到底值多少钱?法院以何依据为兰花定价?由此案引发的兰花价格之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2006年1月8日,广西灵川县的毛某、熊某、唐某3人在桂林市的花鸟市场上,借一花店老板外出吃早餐之际,拉开卷闸门进入兰花室内盗窃兰花。不久,3人均被当地警方逮捕归案,赃物也被追回。

  2006年8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毛某、唐某、熊某3名被告所盗兰花价值共计人民币134080元。我国刑法规定,价值10万元以上的盗窃案可认为是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

  被告人毛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兰花的价格虽由桂林市兰花协会提供价值证明并经物价部门认定,但缺乏科学依据。桂林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一名负责人则说,涉案的兰花价格是以被偷当天市场的销售价格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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