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救人溺水亡 争吵朋友补偿3.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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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6:34 重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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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高山)小凡、小雯与小爽是好朋友,今年7月3日零时许,小凡与小雯在合川市滨江路鸭嘴码头路段一餐馆吃饭时,因琐事发生纠纷,小爽闻讯后前去调解,三人同到鸭嘴河边。纠纷平息后,小凡到河边洗脚不慎落入水中。小爽下河将其救上岸后自己不幸身亡。 8月15日,小爽父母将小凡、小雯告上法庭,认为小爽是为调解二被告之间的纠纷,
庭审中,小凡、小雯均称,小爽是她们的好朋友,小爽的不幸她们也很悲痛。虽然她们对小爽的死亡没有过错,但愿意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经法院调解,小爽的父母与小凡、小雯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由小凡补偿小爽父母经济损失3万元、小雯补偿小爽父母经济损失5000元。(文中均为化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