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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收邮册 商业贿赂绊倒行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7:1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熊娜)昨日,市高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程建设、医院购销领域等成为我市商业贿赂“重灾区”;权钱交易则多以“感谢费”、“好处费”等名义私下支付,一本用于行贿的邮册价值达7.5万元。

  行长商业受贿获刑5年

  昨天,市高院通报了几起商业贿赂个案。其中,一银行分行行长收受商业贿赂,被法院判刑5年。

  据了解,该行长姓谭。他在任职期间,为一家公司发放贷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收受其送的2万美元和价值7.5万元人民币的“老纪特”邮册一本。法院认为,谭的受贿数额巨大,但鉴于其能坦白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赃物,遂以受贿罪判刑五年,没收财产3万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严打商业领域“好处费”

  据市高院人士称,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感谢费”、“好处费”,或者以生日、过年、过节等名义送礼等多种名目。

  全市法院从现在起还将加大商业贿赂犯罪案的审理力度,对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特别是对于顶风作案的,或者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法院都将依法从严惩处。

  医院购销是“重灾区”

  市高院统计,自200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商业贿赂一审案件734件、二审案件127件。其中,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六个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2.8%。购销权、审批权集中的工程建设、医院购销领域则成为“重灾区”。

  目前,市高院正在筹建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信息库,对重大的商业贿赂案,法院要求“一案一报”,即在宣判后次日报送审理报告和判决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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