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院士被绑架案宣判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另5人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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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7:57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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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呼和浩特9月20日电(记者王冬梅 通讯员滑力加 韩和平)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对绑架中国工程院院士、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本报曾多次报道)的7名涉案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分别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范增平、范正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米强龙有期徒刑二十年;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郭喜平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梁喜旺、白海军、李俊峰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九个月不等。
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0日,被告人范增平、范正平、郭喜平、米强龙纠集在一起,在内蒙古大学校园内将正在回家途中的旭日干绑架,索要现金500万元。次日,公安人员在新城区毫沁营大桥附近将前来取赎金的被告人范正平、米强龙抓获。随后将被告人范增平、郭喜平抓获。旭日干被解救。 法院还查明,范增平等人还实施了两起入室抢劫犯罪。 冬梅 滑力加 韩和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