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政工程竞标不得少于9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8:16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近日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办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人数划了硬杠杠,明确规定投标报名单位不得少于9家。

  《办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因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设置过多、过高,导致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必须减少或者降低条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如果仍然不足9家,则继续减少或者降低条件要求、直至将原来设定的条件全部取消,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作者:朱福林/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