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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格认证抚恤金停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8:22 台海网

  台海网9月21日讯 (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蔡倩宏)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社保中心获悉,2006年度企业离(退)休供养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近日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将在2007年停发抚恤金。

  目前,全市共有4600多名企业离(退)休供养直系亲属,请这些人员在2006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之间到有关单位办理资格认证。

  户籍在本市的领取抚恤金人员,请到原抚恤对象人员管理单位领取《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供养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人员资格认证表》一式两份;由个人或其监护人据实填写,并签字或盖章认可。填好《认证表》后,到本人户籍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居委会)、未设立社区劳动保障站的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

  户籍不在本市的领取抚恤金人员,原抚恤对象人员管理单位负责通知其本人进行资格认证,并寄送《认证表》一式两份,个人或其监护人据实填写,签字或盖章认可后寄回原抚恤对象人员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市社保中心将对在本市领取抚恤金的人员从2007年1月起停发抚恤金;对在异地领取抚恤金的人员,从2007年3月起停发抚恤金。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33”或登录“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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