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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敬老行动”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8:37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张伟)到2008年底,全市至少完成居家养老5000户,80%的区、街社区建立设施较为齐全、功能较为完善的老年服务网络,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到100个,床位达到1万张……记者20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市民政局制定的《鞍山市开展“敬老行动”的实施意见》,我市今后三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行动”,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争创全省、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

  城镇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我市将健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管理体系,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将优先落实城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特困老人实行临时性救助。

  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在巩固城乡传统家庭养老形式的同时,我市将倡导“居家生活、社区养老、社会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法律援助及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新型模式。

  实现老有所医。我市将逐步扩大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特别是要逐步解决破产企业、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的参保问题。全面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满足农村老人就医需求。

  此外,我市将根据老年人情况,建立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老年大学,实现每个社区有一所老年学校。到2008年,各县(市)、区都将建立老年法庭、老年法律援助联络部,街道(乡镇)将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处,社区(村)将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点,为老年人开展“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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