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内蒙古大学校长 两主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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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9:47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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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钟新)据中国法院网消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绑架中国工程院院士、内蒙古大学校长旭日干的七名涉案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见图)。7名被告人分别被处无期徒刑和20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0日18时许,被告人范增平、范正平、郭喜平、米强龙纠集在一起,在内蒙古大学校园内桃李湖宾馆附近,将正在回家途中的旭日干强行劫持到
法院还审理查明了几名被告抢劫等其它罪行。最终,法院根判决被告人范增平、范正平犯绑架罪和抢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米强龙犯绑架罪和犯抢劫罪,被判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郭喜平、梁喜旺、白海军、李俊峰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10年、9个月。
(夏天/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