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司法所建设资金追究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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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9:48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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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司法所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据新华社电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昨日在长春召开。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国家下拨的司法所建设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一旦发现截留、挪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吴爱英说,2005年到2006年,国家用于司法所建设的国债资金为7亿元。司法所建设国债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司法所建设,不能用这笔钱去建办公楼、盖职工宿舍、发工资、发奖金等,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一旦发现截留、挪用,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夏天/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