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块11户将被行政强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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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10 新文化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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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昕)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拆迁办获悉,长春市行政强制拆迁审理委员会于14日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5个项目共18户被拆迁人的强制拆迁申请。15日,上述18户被拆迁人中有7户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同日向其他11户被拆迁人送达了行政强制拆迁公告,限定被拆迁人15日内自行完成搬迁,履行搬迁义务,逾期将依法实施强制拆迁。据了解,此次行政强迁系长春市今年第4次。
这次行政强迁的5个项目分别是: 1.“大房身地块收购储备整理”项目 拆迁范围东起青溪路、西至基隆路、南起杨家村、北至新竹路。这块长春市重点投资项目,现已开工建设,拆迁范围内610户居民已迁出605户,剩余5户将在此次行动中被依法实施行政强迁。 2.“民生家园”项目 拆迁范围东起青石路、西至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南起长春长铃实业凌宇分公司北墙、北至凯旋路小学南胡同。这块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内257户居民已迁出255户,剩余2户将被依法实施行政强迁。 3.“名仕家园”项目 拆迁范围东起孟家三路、西至规划红线、南起规划红线、北至开运街。这块从2003年起即被长春市定为72个棚户改造地块之一的项目,拆迁范围内506户居民已迁出505户,剩余1户将被依法实施行政强迁。 4.“伊通河中段整治”项目 拆迁范围东起东英雄街、西至规划路、南起东大桥、北至东荣大桥,该项目是长春市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对保护长春汛期安全有重要意义,拆迁范围内397户居民有396户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剩余1户将被依法实施行政强迁。 5.“金桥花园”项目 拆迁范围东起新建五十六中学操场、西至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起南湖大路、北至星光路,拆迁范围内119户居民已迁出117户,剩余2户将被依法实施行政强迁。 据悉,此次行政强迁行动将在行政强制拆迁公告送达日(即9月15日)的15天后择日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