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部门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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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消息,河南、江苏和北京的一些执法单位和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成为当地群众满意率最高的执法部门。 河南省国税系统的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进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看看有没有过错事项。目前,河南省的各项税收执法权及相应的责任已经通过这套信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钱国玉介绍称,行政权必须依法来办理,这样就由权力转化为责任,由权本位向责本位的重大转变。 通过推行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河南省国税系统在2005年全省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总评满意率在90%以上,位居各行政执法部门第一名。 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对所有执法单位及执法民警建立执法档案,细化各警种的执法考核项目和要求,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四年在江苏全省执法考评中居于优秀行列。 北京市执法部门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职权的具体条文,保证执法的公开与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