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依法对野猪进行有组织、定量猎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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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2 黑龙江日报 | |||||||||
蔚然 记者 徐大勇 本报讯牡丹江市猎捕野猪工作日前全面展开,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里,牡丹江市将在野猪危害严重的区域,依法对野猪进行有组织、定量猎捕。 近年来,牡丹江市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使得生态环境明显改
近日,考虑到牡丹江市“猪害”严重的实际情况,省林业厅批准牡丹江市可以猎捕野猪。该市林业部门决定把猎捕野猪数量控制在40头以内。此次猎捕工作将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前提下,在野猪危害严重的区域进行适当的猎捕。猎捕中,将严格按照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以防止误伤其他野生动物或破坏其生存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