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将面试申请重大登陆投资案企业负责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1: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30日电 台“经济部”将公布登陆重大投资案审查要点,“工业局”负责把关制造业者承诺的同步对台投资金额。凡是申请重大投资案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在“登陆”前,和“经济部长”等跨部会首长,面对面讨论投资案涉及的财务与劳务计划。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当局原订6月底公布登陆重大投资案审查要点,因当局召开“经续会”延宕公布迄今,最近包括“陆委会”等相关单位正在最后研商,近期内公布。
相关“官员”说,登陆重大投资案审查要点是比照晶圆审查要点而来,但更进一步要求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向“经济部长”组成的跨部会首长会议说明。“工业局”也将把关制造业者提出的对台相对投资金额,每年追踪核实程度。 “官员”表示,企业若未能遵守投资台湾承诺,虽然不会有罚责,却会直接影响日后申请的大陆子公司增资案或其他登陆投资案。当局也将考量各行各业情况,设定不同的相对投资台湾标准。 凡是个案投资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或累计投资金额达2亿美元,都属于当局认定的重大投资案。此外,包括晶圆、小尺寸面板、低阶封测等“敏感科技”项目,也在列管范围。 据悉,过去当局审查台积电8吋晶圆厂登陆案时,台积电仅派人说明即可;但今年5月,当局审议统宝和飞利浦合作上海小尺寸面板厂时,统宝董座陈瑞聪即应邀向前“经济部长”黄营杉主持的“部长”会议报告。统宝当时承诺,在2006年至2008年间,相对台湾投资将超过新台币100亿元。 另据报道,台当局内部评估认为,企业对台湾投资每达新台币1000亿元,就可拉动经济成长率1个百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