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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7:51 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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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制度。即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将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 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

  这一消息引发了舆论争议,武汉市政府也被指“权利寻租”。

  武汉市地名管理委员会主任、武汉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曹雨生表示,地名是一
种无形资产,拍卖也是适应当前市 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有偿命名扩大知名度,另一方面,通过有偿命名筹集的资金,也将用于城市的基 础设施建设和地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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