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整治报刊虚假违法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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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 |||||||||
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召开工作会议 早报讯前日,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福州召开全省整治报刊虚假违法广告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
会议要求,自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流内容的医疗广告,待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后,按照新规定执行。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传播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禁止以军队单位或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对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非法印刷品广告不得随报刊发行配送。 会议强调,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将报刊广告列为审读内容,及时处理违规问题。各报刊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加强广告内容和导向的把关。对继续刊载以上虚假违法广告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省及设区市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领导,省纠风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讲话。 举报电话:0591-87095560(早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