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购物凭证维权“卡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2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1日热线消息省城的孙女士到老东门小商品市场,花19元钱购买了一条裤子,当时对方承诺不合适可以退换,后来又矢口否认,由于购物时没索要发票,使得她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孙女士讲,10月31日下午,她来到省城老东门小商品市场闲逛时看中一条裤子。孙女士说,卖衣服的是一个20多岁的女青年,当时她正好接了朋友一个电话让她抓紧过去,
11月1日上午,孙女士穿裤子时发现太瘦,于是找到卖衣服的女青年想换一条。孙女士说,当她找到销售员时看到这条裤子的价格下降了4元钱,但是她并没有计较,要求调换时,销售员对可以调换的承诺矢口否认,称其根本没有在此买衣服。孙女士说,这时她才想到自己买衣服时,由于太过匆忙,竟然忘记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了。由于口说无凭,孙女士只好自认倒霉。 记者 吕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