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剿灭”37台非法煤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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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1日讯11月1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四方环保分局会同工商、城管联合执法,向路边的小煤炉开刀,一上午在3个农贸市场查处非法小煤炉37台。 “快餐店摆在路边的小煤炉冒出的浓烟,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日前,青岛市环保部门接到市民投诉,称有些街上的小饭店门口放着不少小煤炉。1日7时30分,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青岛四方区鞍山二路综合市场,在市场的部分早餐店外看到,十余台小煤炉一字摆
“这种小煤炉禁止在饭店等经营场所使用!”执法人员向快餐店主讲明有关法规后,用水浇灭了炉火,没收了小煤炉。家住市场附近的张女士告诉记者,煤炉冒出的烟雾给买菜的市民带来不便。在一家名叫“吉祥大盘菜”的快餐店外摆着两个煤炉,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该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烧气体燃料太贵,他们选择了烧煤炭。环保执法人员表示,小炉灶的主要燃料是煤炭和木柴,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烟尘和一些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排放到低空不容易扩散,严重影响市民的健康。 1999年,青岛市就颁布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的第一号通告》,明确禁止饭店等经营场所使用小煤炉。 记 者 刘大正 通讯员 李昊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