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违约”咋补偿请你建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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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2:2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谢夷)因市容整顿,刚获批建起的临时门面被要求拆除;因指标压缩,刚获批营业的网吧被要求关门……如果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变更或撤消,政府合法“违约”造成了你的损失,该如何向政府申请补偿? 昨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公布了《重庆市行政许可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介绍,行政许可“变卦”,经常会引出老百姓与政府间的扯皮事。根据《行政许可法》,有的是由于许可机关违法或失误造成的,政府要赔偿;但也有的是许可机关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也要进行补偿。 根据《办法》,只有在两种情况下,行政许可“变卦”才算合法:一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二是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变更或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根据《办法》规定,行政许可补偿的范围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以及为防止损失的扩大所支出的费用。行政许可的补偿方式,包括支付补偿金和实物置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