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攫取国资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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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4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原黑龙江省经协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经协公司”)总经理关润松趁国有企业改制之机,将公司巨额国有资产仅评估为20.6万余元,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达2600余万元。哈尔滨市中级法院近日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关润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5年5月,哈尔滨市检察院接到举报,反映关润松在经协公司改制过程中侵吞公款
1998年2月,关润松被任命为经协公司总经理。2000年4月28日,省经联总公司批准经协公司改制,并将在该公司的100万元作为国有股份注入改制后的公司。 关润松不经省经联总公司批准,擅自将股份合作制改为股份制,将100万元作为债务处理。他以黑龙江省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冒充省经协公司的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该公司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的文件。2001年9月,关润松虚挂个人投资、虚假出资1000万元,将经协公司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制的经协房地产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最终将2610.8万元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