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帮忙意外致残 昔日好友判赔六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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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在给朋友老王帮忙的过程中,杜某意外从树上摔下受伤致残。昔日的两位好友因此而对簿公堂。 杜某与老王是同村村民,素来关系很好。去年8月,老王找到杜某,请他帮忙采收核桃,杜某很痛快地答应了。在采收核桃过程中,杜某从核桃树上摔下受伤。后被诊断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构成8级伤残。
杜某认为老王该为自己的伤负责,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将老王告上了法庭,索赔损失14万余元。 昨天,怀柔法院判决老王赔偿杜某共计6.7万余元。 记者:傅沙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