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杀人动机不服邱兴华提出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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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56 重庆晚报 | |||||||||
10月31日是“杀人狂魔”邱兴华案一审法院刑事判决即将生效的最后一天。当天上午,邱兴华通过羁押他的汉阴县看守所,向安康市中院正式递交了上诉状。 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10月19日被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宣判后,邱兴华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邱兴华在上诉状中称:他对判决书裁明“被告邱兴华因移动汉阴县铁瓦殿内的石碑遭到庙中管理人员的拒绝,心怀不满,后又无端怀疑殿内主持人熊万成调戏其妻”的杀人动机不服,故提起上诉。邱兴华认为,难道移动庙内两块石碑遭到管理人员拒绝就杀人吗?他说他是一个很正常的人,没有精神病,不会乱杀人。 邱兴华认为,如果熊万成与妻子不做出丑事,他是不会杀人的,他的人格自尊是应受到法律保护的,他被判死刑认命,但他妻子与熊万成不应逍遥法外。 据了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重大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邱兴华案件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届时将会在安康就此案开庭审理。 目前,邱兴华仍然被羁押在汉阴县看守所里。据管教干警介绍,邱兴华近期情绪有点波动,但依然能吃能睡。 据华商报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