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于履责6名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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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都汶高速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事故案宣判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日电(记者任硌)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的四川都汶高速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案,被告人于渤、何林锋、叶鹏勇、杜福杰、李庆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被告人张党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5年12月22日,都江堰至汶川县高速公路C合同段董家山隧道右线隧道工地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于渤、何林锋、叶鹏勇、杜福杰、李庆强、张党选事发时均任职都汶高速公路C合同段项目部,其间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分别存在怠于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