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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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4:08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 邹兰)《天津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意见》日前出台。符合条件的天津企业将获准建立企业年金,相关企业职工退休后将能领取两份养老金。 根据有关规定,已参加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天津市将对建立企业年金给予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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