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难心事“一站”解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5:3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张毅)今后,农民工遇到难心事,将不必到各“衙门口”告状,新建成的农民工维权中心将会聚7大部门,现场为农民工解决困难。 昨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春兰,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陈政高等领导参观了即将投入使用的沈阳市农民工维权中心。
陈政高书记现场做出决定,只要是由农民工维权庭转入司法程序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可免诉讼费。 法院、工会等都将设办事机构 昨日13时许,孙春兰、陈政高等领导前往沈阳市困难职工救助中心内调研。 据了解,新建成的沈阳市农民工接待大厅(职工)维权中心位于救助中心的二楼,建筑面积3400余平方米。 正式使用后,将按照行政审批大厅的模式为农民工服务。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司法、教育、卫生和工会等部门都将在大厅设立办事机构。 其主体功能包括:工资清欠维权合议厅案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厅案件受理;劳动监察、安全生产监督、法律援助、子女就学和医疗咨询服务等八个接待单元。 部分农民工诉讼费可免 来自沈阳市总工会的数据显示,沈阳市目前有农民工100万人以上,担负着全市90%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随着沈阳的发展,到2010年,沈城需求的农民工数量将达到200万人,然而,来沈打工的农民工维权意识仍很低。 据沈阳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段阳介绍,在接待的案件中,近90%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合同。在将维权案件由工会的维权庭转入司法途径进行诉讼时,很多农民工支付诉讼费用成了难题,极少数农民工甚至从心理上放弃了维权。 陈政高书记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当即表示,今后由维权厅转入司法环节的农民工维权案可免诉讼费。 建立基金解决重病职工难题 在考察中,孙春兰副主席详细询问了铁西新区的特困女职工赵玉萍的情况。据了解,赵玉萍身患重病,还要独自一人供养上大学的孩子,看病吃药都成了问题。 孙春兰副主席指出,沈阳可以设立一种补充保险的救助方式。比如每月在职工中设立4元钱的医疗救助金,促成一种“没病我帮大家,病了大家帮我”的方式,作为重病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充。 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沈城明年起会尝试这种新型的医疗保险补助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