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也被管了 纠察上街“逮”野蛮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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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3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先敏 实习生 刘倩)今后城管粗暴执法将被纠察及时制止,并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昨天,我市成立专门的城管纠察队伍,其职责就是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督,暴力城管将被清除出执法队伍。市市政委还公布了纠察热线,市民遇到了城管不文明执法时,可拨打89117597、67605673(白天)、89117593(夜间)举报。
昨日,龙溪街道,城管纠察队员整装待发。当日,我市市政委成立城管纠察队伍,负责对不文明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记者 徐元宾 摄 佩证纠察 不准单独行动 重庆市市政委一负责人介绍,近日,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委提出批评,认为城管执法仍存在不文明现象,甚至一些城管队员不具备执法资格,还暴力执法,而且,一些城管不作为,任摊点乱摆。昨日起,市市政委成立城管纠察队伍,负责对主城的城管进行督察,另外,主城各区市政部门分管执法的领导也任纠察。每名纠察都发了纠察证,在巡查时须佩戴纠察证,不允许一名纠察单独行动,必须3名纠察同时行动。市市政委一负责人介绍,市政监察总队直属支队今后将逐渐从执法转向纠察。 这些不文明执法将被纠察 城管着装不整齐、上岗不戴帽子和证件、无执法文书的,纠察可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被执法对象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暂扣物品的行为属于不文明执法,可当场纠正并记录在案,如果殴打对方,造成身体伤害和物品损失的,其执法行为可当场制止,同时通报城管所在区政府,由政府对该城管进行查处。另外,如果城管屡次执法不文明,累计5次,可建议区政府进行辞退,如果首次执法就很恶劣的,可建议区政府马上清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