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强奸6名大学生 一流窜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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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58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日电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流窜全国五省、绑架强奸6名在校女大学生案,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国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国玉一般以请家庭教师或请陪聊为名将学生骗至临时租房内劫取财物实施强奸。其中在对被害人王某实施绑架犯罪中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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