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消防安全工作要列入考评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30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2日讯 (记者 林芹) 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考评机制。今后,凡新办学校在审批过程中,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办。 据了解,目前我省学校防火抗灾的能力还比较低,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救能力。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