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强奸6名大学生凶徒张国玉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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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33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1日电(记者 任硌)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流窜全国五省、绑架强奸6名在校女大学生案,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国玉死刑。2004年11月30日,张国玉伙同毛伟杰(另案处理)窜至湖北省武汉市,以请家庭教师为名,将当地某学院学生章某骗至临时租房内,逼迫章某与家人通电话索钱5000元未果,当晚张国玉将章某强奸。同年12月20日晚,张国玉伙同毛伟杰窜至山东省临沂市,以请陪聊为名将当地某学院学生王某骗至该市临时租房内,将王某作为人质向其家人索财35000元,其间张国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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