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洗钱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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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06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张旭东、苏万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1日就反洗钱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说,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 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反洗钱法做了上述规定,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
这位负责人说,央行设立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2005年起开始接收社会公众的举报,并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实践中,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