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每月互交线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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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9:18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陈丹通讯员卢继锋吴忠新)每月5日前,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定期互相移交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及“带彩”打麻将、玩扑克的线索。日前,市纪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有关案件处理结果及线索移交制度》,对此作出规定。 需要移交的线索来自两个方面:公安机关查处的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
《制度》强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及线索移交,对不认真执行线索移交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直到追究责任;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领导人责任。 | |||||||||